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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落实“7号检察建议”典型案例

日期:2023-07-22 10:09 人气:

案例一

浙江张某峰贩毒案

【关键词】

贩毒犯罪快递从业人员举报快递集中处理长效治理

【基本案例】

被告人张某峰,男,1986年11月出生,无业。

2021年10月,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一家快递站的工作人员发现,收件人经常没有及时领取包裹,而且人常常显得憔悴不堪。 快递站点员工通过快递公司向辖区派出所报案。 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,确认该人名叫张某峰,有吸毒、贩毒前科,目前仍在狱外服刑。 随后,公安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再次领取包裹时将张某峰抓获,并在其快递包裹内查获冰毒70余克。 归案后,张某峰对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【诉讼及履职流程】

2021年12月8日,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张某峰提起公诉。 2022年1月6日,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峰有期徒刑20年(罪并罚),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。 判决已生效。

(一)制定法律,提升快递从业人员发现毒品的意识和能力。 最高人民检察院“检察建议7号”印发后,南浔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快递行业开展“定制普法”,召集各大快递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,举办法治专题讲座,指出新形势下违禁品寄递的风险和危害。 本案中,按照培训内容,快递从业人员敏锐地发现了工地中的可疑快递员,并通过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。 根据这一线索,公安机关迅速抓获通过寄递方式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峰,有效打击了寄递毒品犯罪活动。

(二)完善机制,深化行业长效治理。 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为切入点,推动邮政管理部门探索集中快递新模式。 以辖区双林镇为试点,建立集中快递中心,将分散的快递网点集中到园区统一管理,全面推进个人身份核验,杜绝使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投递物品,并在园区内增加人脸抓拍、车辆识别等科技元素,实现智能风险预警。 园区内设有专门的检察联络点,并根据园区特点明确相关联络员职责,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参与园区综合治理,推动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大平台。 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还会同区邮政管理局、属地政府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共同加强快递行业安全规范发展的意见》,建立了行业常态化信息共享联络机制、线索通报转送机制、应急处置机制。 制度等,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范围,落实监管主体责任,实现多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化、常态化,进一步稳定监管有效性。

【典型含义】

检察机关深入开展《检察建议7号》宣传贯彻,增强快递从业人员发现寄递违禁品犯罪线索的意识和能力,使快递从业人员迅速成为防范寄递违禁品犯罪的生力军,进而形成快递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寄递违禁品犯罪、融入社会治理的新局面。 通过“定制普法”,推动建立集中处理模式,完善行业管理机制。 邮政联合管理部门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,将办案与长效治理结合起来,有效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,提升防范寄递违禁品工作水平,推动“7号检察建议”深入基层落实。

情况二

天津孟某、苏某飞贩毒洗钱案

【关键词】

贩毒犯罪洗钱犯罪指南补充侦查双侦查一案

【基本案例】

被告人孟某,男,1992年出生,无业。

被告人苏某飞,男,1992年出生,无业。

2021年7月6日至7月23日,被告人孟某、苏某飞明知高某某(另案办理)销售的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,为高某某销售电子烟,以牟利为目的。 苏某飞负责联系高某某发货,孟某负责销售。 两被告人通过快递8次向他人销售电子烟52支,价格273元至328元不等,非法获利14341元。 为了掩盖、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,两被告人利用孟某父亲的微信、支付宝账户收取毒品资金共计13725元,并转作个人使用。

【诉讼及履职流程】

2022年1月11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孟某、苏某移送审查起诉。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孟某、苏某飞也涉嫌洗钱罪,积极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取证。 同年2月11日,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孟某、苏某提起公诉,3月15日,两被告人以洗钱罪被提起公诉。 4月1日,东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人孟某、苏某犯有贩卖毒品罪、洗钱罪。 判决已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