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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(7月14日)
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发布
《关于莱芜富桥投资有限公司》
关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告
全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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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宁波侦查取证公司,我局正在调查莱芜富桥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。 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莱芜富桥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 我局已立案侦查宁波商业调查公司,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。 部分募捐参与者尚未向公安机关登记报案。
为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公安机关提醒: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、集资相关票据、协议书、银行交易明细、微信、支付宝交易明细、转账款项到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募捐参与人。 银行卡、个人收款记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报莱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并报送。 逾期未报名者,后果自负。
请募捐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济南警方宣布,该公司已立案调查,相关人员请迅速登记报案,不信谣、不传谣,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、追缴赃物、追偿损失。 对在网络上编造、散布各类谣言,恶意挑衅、煽动非法集会闹事,干扰、阻碍案件侦查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莱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:济南市莱芜区文苑东街26号
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
2023 年 7 月 14 日
今日《济南时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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